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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上高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工作报告

来源: 上高县纪委县监委网站  日期:2020-04-16 08:25:28  点击:10464  属于:工作报告

强化权力运行监督  扛起政治监督责任

为建设“四个上高”决胜全面小康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上高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0年4月15日)

喻满根

 

同志们:

我代表中国共产党上高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向第五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十四届五次全会、市纪委四届五次全会和县委十四届十三次全会精神,总结2019年工作,部署2020年任务。上午,法生同志作了讲话,我们要深刻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9年工作情况

2019年,在市纪委市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准意识形态工作航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践行“两个维护”,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县政治生态呈现出新气象。一年来,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担当作为、勇争一流,在结合实际创造性贯彻落实上下功夫,监督执纪区域协作、纪检监察全员培训、指定管辖留置案件办理、扫黑除恶“破网打伞”等多项工作得到省纪委和市纪委的充分肯定,审查调查、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纪检监察信息等工作的统计数据指标居全市前列,纪检监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落实监督第一职责,推动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聚焦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把监督工作落实落细。加强专项整治整改工作推进落实的监督检查,推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走深走实,督促全县党员干部切实增强“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扎实开展“大棚房”、违规建别墅专项整治,下发整改通知书6份,纪律处分1人。集中开展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发现问题线索7起,立案审查2人。督促各级党组织切实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针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实施精准问责,查处问题31起,问责党组织9个、党员领导干部28人,促进了全县政治生态的持续向好。

(二)坚持人民利益至上,严厉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监督推动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和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推进“两不愁三保障”政策落地落实,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207起,党纪政务处分10人,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206人,通报10起12人。强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实行“破网打伞”联点包案制度,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4人、“保护伞”问题15人、履职不力问题1人。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228起,处理242人,党纪政务处分30人,通报16起26人,公布两批整治成果。积极推进村组干部处分决定公示公开和违纪款现场清退、上门清退,公示公开村组干部处分15人次,现场清退、上门清退违纪款21笔共8.03万元。

(三)巩固作风建设成果,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合监督力量,县纪委县监委纪检监察室与派驻机构协同配合,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常态化督查,重点筛查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规操办婚丧嫁娶等问题,发现问题线索51件,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43起53人,处分29人,通报曝光23起36人。落实《省委基层减负三十条措施》,集中整治“一热两不三多”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摘除挂牌73类2855块,整合26类1642块,查处问题142个,处分12人、组织处理134人,通报典型问题4起10人。经常性开展党纪党规教育、干部警示教育,组织召开全县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开展扶贫领域典型案例集中巡回警示教育,为广大党员干部明了“底线”、划了“红线”。

(四)坚定不移减存量、遏增量,巩固深化反腐败斗争成果。加大审查调查工作力度,处置线索402件,立案183件,立案审查调查206人,其中乡科级29人;结案161件,给予党纪处分158人、政务处分21人。立案数、结案数、处分人数同比分别增长56.4、64.3、73,分别居全市第二、第三、第一。办理留置案件2起,其中省监委指定管辖1起。贯通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625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439人次,占比70.2,通过抓早抓小,推动“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完善审查调查工作机制,出台《上高县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件办理流程》《关于进一步规范问题线索处置工作的暂行规定》《上高县纪委县监委派驻机构对驻在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开展监督的实施办法》等制度,提升了监督执纪监察质效。

(五)巡改并重推进政治巡察,持续彰显利剑作用。全力配合省委巡视工作,成立县纪委县监委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监督推动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办理巡视组移交线索140件,办结率100。研究制定年度县委巡察工作计划,出台《关于加强执纪监督与巡察监督协作配合的意见》《关于建立沟通协作机制的意见》《县委巡察机构内部管理暂行规定》等制度规定。开展巡察3轮,巡察单位52个,发现倾向性问题420个,移交问题线索23起。做好“后半篇文章”,对县委第五轮、第六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促整改问题21个。

(六)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统筹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坚持党对纪检监察工作的全覆盖、全方位、全过程领导,一体推进“三项改革”。按照“六有”标准,继续推进乡镇纪委“两化”建设,出台乡镇纪委书记离任交接制度、新任职乡镇纪检监察干部跟班学习制度等,促进乡镇纪委履职担当,全县16个乡镇场(街道)纪委立案81件、处分67人,同比分别增长113、86.1。深化派驻机构改革,研究制定《上高县纪委县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实施方案》,进一步调整优化派驻机构领导体制、职责权限和工作机制,10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共处置问题线索20件、立案13件、处分15人,同比分别增长17.6、62.5、114。建立监督执纪区域协作制度,解决基层监督执纪人员不足、能力不够、把关不严等问题。

(七)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努力做到政治过硬、本领高强。加强机关党建工作,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始终践行初心使命、主动担当作为。持续开展政治家访活动,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不断增强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加强纪检监察干部能力培养,采取集中测试、现场竞答、封闭学习等形式开展纪检监察系统全员培训,集中培训600余人次,抽调参与上级审查调查、巡视巡察、专项督导等工作62人次,在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全员培训统一考试中,县纪委县监委平均成绩居全省、全市前列。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工作程序,完善内控制度机制,强化自我监督,坚决防止“灯下黑”,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3人、政务警告处分1人。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从全县情况来看:有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管党治党不严不实,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执行制度纪律不严格;少数党员干部高压之下仍然不收敛不收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仍时有发生;基层“微腐败”禁而未绝,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依然多发。从纪检监察工作来看:有的纪检监察组织聚焦主责主业不够,有的日常监督不深不细,有的纪检监察干部能力不足、不善监督情况仍然存在。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针对性加以解决。

二、2020年主要任务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工作总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省纪委十四届五次全会、市纪委四届五次全会精神,按照县委十四届十三次全会部署要求,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内容,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在结合实际创造性贯彻落实上下功夫,协助党委持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努力开创上高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新局面,决战决胜“四个上高”,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

(一)加强思想政治引领,自觉坚定做到“两个维护”

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持续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一以贯之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一以贯之督促党员、干部自觉做到“两个维护”,一以贯之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针和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重大战略举措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推动全县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把“两个维护”落到实处。突出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把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摆到监督工作的突出位置,聚焦建设“四个上高”中的痛点、难点、焦点问题,严肃查处背后的作风问题、腐败问题,监督各部门各单位担当履职尽责,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良好的营商环境。

(二)积极主动作为,“硬核”监督疫情防控工作

疫情不散,监督不止。继续做好疫情防控监督,紧盯疫情防控责任落实、重点工作和重点环节,推动各方面责任落细落实。依规依纪依法查处疫情防控中的违纪违法问题,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为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提供监督保障。加强对外防输入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防疫情反弹。坚持一手抓防疫、一手抓发展,围绕物资供应保障、复工复产、重大项目开工建设、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加强监督执纪问责。

(三)全力保障脱贫攻坚决战决胜,持续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坚持问题导向,加大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治理力度,强化对脱贫工作绩效、脱贫政策连续性稳定性及脱贫摘帽后“四不摘”的监督检查力度,重点纠治扶贫工作中存在的“停一停歇一歇”懈怠思想,对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的严肃问责,对贪污挪用、虚报冒领、优亲厚友的从严查处。持续精准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加强与政法机关的协作配合,落实好“两个一律”和“一案三查”,边打边治边建,巩固专项斗争成果。深化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不断拓展信访举报渠道,加强对群众切身利益联系紧密的教育医疗、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问题线索研判,针对性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加大对村组财务和小微权力的监督检查,继续抓好村组干部处分公开公示和违纪款现场清退、上门清退制度的落实,以解决问题的扎实成效取信于民。

(四)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建立健全权威高效监督体系

协助县委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建立健全对主要领导干部监督制度和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制度,完善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考核评价机制。严格落实“两为主一报告”制度,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探索审查调查工作协作机制,加强案件办理内部沟通衔接,强化纪检监察机关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等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促进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加强对派驻纪检监察组的领导和管理,完善干部培训、管理监督和考核评价机制,指导派驻纪检监察组结合驻在部门特点探索监督有效抓手,做细做实日常监督,真正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

(五)聚焦“有作为”,全力推进乡镇纪委履职能力建设

落实“省指导、市统筹、县主抓、乡落实”工作机制,在巩固“有队伍、有制度、有场所、有设备、有经费”的基础上,把“有作为”作为主攻方向,推进更高水平更深层次的“三转”。充分发挥区域协作机制优势,通过跟班锻炼、协同办案、参与巡察和监督检查等方式,不断提高乡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能力水平,破解监督职能发挥不理想、执纪问责宽松软等难题。紧盯乡镇班子成员、村“两委”负责人、村民小组负责人等重点人群,聚焦乡村振兴战略、惠农惠民政策、脱贫攻坚、生态环保等决策部署在基层的执行情况,精准有力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加大乡镇纪委自办案件力度。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村纪检员等作用,探索建立乡镇“小微权力清单”,监督推进党务公开、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引导群众有序参与监督。

(六)提升纪委监委专责监督质效,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做深做实监督第一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政治监督工作的实施办法》,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关注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重点监督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民主集中制、选人用人、廉洁自律和执行制度情况,督促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习惯接受监督,主动配合监督,认真开展监督。盯紧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和单位,压减权力设租寻租空间,推动职能部门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完善权力配置和运行机制,推动深化党务、政务、司法公开和其他领域办事公开制度建设,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实事求是运用“四种形态”,完善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精准问责有效机制,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建立完善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制度,做实做深“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探索推进同级监督的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把落实同级监督责任、接受同级监督情况列入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对虚于应付、落实不力,特别是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追责问责。

(七)精准有力纠治“四风”,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深化作风建设,从讲政治高度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从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抓起、改起,深入纠治只表态不落实、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怕慢假庸散”等突出问题,坚决整治“景观亮化工程”过度化等“政绩工程”“面子工程”问题,深化整治文山会海、检查考核过多过滥、工作过度留痕、层层加码加重基层负担等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动完善公务用车管理、差旅费、津补贴发放等制度规定,督促抓好制度执行。紧盯重要节点、薄弱环节和隐形变异新动向,对不知敬畏、挑战纪律的严肃处理、以儆效尤。强化精准问责,健全完善容错纠错机制,做到“三个区分开来”,对受到不实举报甚至诬告的干部,及时依规依纪依法澄清正名,严肃处理诬告陷害行为,保护和调动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八)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高质量推进巡察全覆盖

准确把握政治巡察内涵和方向,立足基层特点和实际,按照“四个落实”和“三个聚焦”的要求,组织开展第十轮、第十一轮巡察,灵活运用专项巡察、机动式巡察和巡察“回头看”等方式,提高巡察质量。继续探索巡察监督与派驻监督、乡镇纪委监督相互协同的工作机制,以“巡乡带村”模式促进巡察延伸到村(居)党组织,确保年内全县巡察覆盖率达到90以上。压实被巡察党组织及其“一把手”的整改责任,落实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责任,加大巡察整改督查力度,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敷衍整改的坚决严肃问责;不断深化拓展巡察成果运用,把解决问题与完善制度相结合,推进“未巡先改”“即知即改”。

(九)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断巩固和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成为全面从严治党障碍的腐败问题从严查处,对主动投案者依规依纪依法从宽处理,坚决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对巨额行贿、多次行贿的严肃处置,坚决斩断“围猎”和甘于被“围猎”的利益链,坚决破除权钱交易的关系网。紧盯破坏营商环境的人和事,严肃查处靠企吃企、设租寻租等问题。深化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梳理监管盲区,加强制度建设。坚持以案促改,用好纪检监察建议有力武器,推动工程建设、公共资源交易、审批监管、执法司法、公共财政支出等重点领域监督机制改革和制度建设。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促进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进一步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做实同级同类干部警示教育,深入开展“三会一书两公开”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加强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教育,推进廉洁文化建设,注重家风建设,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宗旨,切实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强化审查调查安全工作,加快推进宜春市纪委监委上高廉政教育中心项目建设。

(十)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队伍,着力提升斗争本领

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摆在首位,全面提高机关党建质量,推动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与派驻机构党建有机贯通,着力培养干部敢于善于斗争的精神,建设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模范机关。推进更高水平、更深层次“三转”,完善自身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制约体系,严格按照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工作。加大干部交流使用力度,开展新一轮高质量全员培训,加强专业训练和实战练兵,增强干部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全面提升斗争本领。严明纪律作风,加强绩效考核,开展乡镇场(街道)纪委和县纪委县监委派驻机构负责人向县纪委常委会述职述责述廉工作。完善内控机制,健全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零容忍”查处违纪违法纪检监察干部,防治"灯下黑",把队伍建强,让干部过硬。

同志们,全面从严治党任重道远,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使命光荣。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实干担当,笃定前行,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奋力书写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上高篇章,为建设“四个上高”,决胜全面小康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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