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上高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向中国共产党 上高县第十五次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
现将中国共产党上高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五年来的工作情况和今后五年的工作建议,向中国共产党上高县第十五次代表大会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工作回顾
五年来,在市纪委市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纪委历次全会工作要求,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坚定不移惩治腐败,坚定不移深化改革,推进纪检监察工作不断向高质量发展迈进,开创了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为顺利完成县第十四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推动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强纪律保证。
(一)推动“两个责任”同向发力,管党治党责任不断夯实。始终着眼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监督推动各级党组织认真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积极协助县委出台《关于进一步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把各级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作为日常监督、巡察监督、派驻监督的重要内容,加强检查考核,推动“两个责任”落地生根。聚焦“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及时梳理政治谈话有关情况通报,协助县级领导干部完成对县管干部政治谈话全覆盖,推动谈话向基层村(居)党组织负责人延伸,监督推动通报问题整改见效。扎实推进清廉上高建设,牵头起草《中共上高县委关于推进清廉上高建设的实施方案》《2021年清廉上高建设12项重点工作》,明确具体任务、推进措施、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进一步压紧压实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二)深化政治监督,践行“两个维护”更加坚定自觉。强化政治监督保障制度执行,增强“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坚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政治监督就跟进到哪里,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一是注重抓在经常。协助县委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政治监督工作的实施办法》,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督工作的通知》《上高县纪委县监委派驻机构对驻在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开展监督的实施办法》等文件,明确监督对象、内容、方式和要求,突出工作重点,增强日常监督的时效性。二是突出监督实效。围绕疫情防控、脱贫攻坚、扫黑除恶、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等加强监督,组织监督检查1608人次,发现问题226个,查处失职失责问题46起。三是坚持问题导向。综合运用专项检查、主动约谈、述责述廉、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等方式开展监督,发现问题1840起,移交线索340余起,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工作提示106份,提出“三重一大”事项否决意见59次,回复党风廉政意见11419人次,提出否决意见15人次。
(三)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审查调查,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持续巩固发展。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先后制定了《上高县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件办理流程》《关于进一步规范问题线索处置工作的暂行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通知》等制度规范,不断提高依规依纪依法履职能力。保持审查调查高压态势,强化不敢腐的震慑,五年来共立案685件,给予党纪处分613人、政务处分63人。运用“四种形态”处置2815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处置2118人次,第二种形态处置588人次,第三种形态处置41人次,第四种形态处置68人次,分别占比75.2%、20.8%、1.5%、2.5%。持续深化以案促改,运用身边查处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推动出台《上高县加强和改进村干部队伍管理暂行办法》《上高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运用领导干部讲廉政党课、主题征文、廉政书画展、知识竞赛、廉政短信、“廉内助”培训班等组织形式多样的党风党纪教育,其中“清风拂过40年”廉政文化作品展、党风廉政知识竞赛等活动得到市纪委高度肯定。
(四)持续开展专项整治,群众获得感不断增强。坚守人民立场、践行群众路线,围绕扫黑除恶惩腐打伞、脱贫攻坚监督执纪、扶贫领域作风问题等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开展靶向监督。五年来,共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784起868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5人。把惩治“蝇贪”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结合起来,累计立案查处群众身边腐败问题28人,处理50人,党纪政务处分24人,其中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17人、涉黑涉恶腐败问题4人、推动专项斗争不力1人、失职失责6人。深化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查处问题941起1046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71人。开展违规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治理,查处问题23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3人。清理公职人员违规从事营利活动问题52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1人。推进民生资金“码”上监督平台建设,督促相关单位、部门录入2020年以来民生项目、到户资金、村级“三资”等数据60余万条,确保民生资金使用管理规范廉洁高效。建立村组干部处分决定三级公示公开和违纪款现场清退、上门清退等制度,提升了群众获得感。
(五)驰而不息纠治“四风”,实现监督整改治理有机贯通。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印发《关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改进作风的实施办法》,建立常态化监督机制,集中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五年来共查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153起210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05人。持续整治“怕、慢、假、庸、散”等作风顽疾,落实《省委基层减负三十条措施》,集中整治“一热两不三多”突出问题,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156起189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6人。聚焦“优环境、促发展”,查处服务企业中不担当不作为问题142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0人。开展党员、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专项整治,全县党员、公职人员签订《拒绝酒驾醉驾承诺书》,查处酒驾醉驾问题199人,通报典型问题9期46人。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江西省实施办法,以强化党内问责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开展党内问责109起,问责党组织24个,问责党员干部114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4人。
(六)坚定不移推进政治巡察,巡察监督成效显著。坚持政治巡察定位,着力提升县委巡察工作实效。推进巡察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制定出台了《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巡察办、县委巡察组工作规则》《县委巡察工作实施细则》《被巡察党组织配合县委巡察工作实施细则》《关于加强执纪监督与巡察监督协作配合的意见》《关于建立沟通协作机制的意见》等制度办法。将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纳入巡察重要内容,坚持常规巡察、专项巡察、机动式巡察和巡察“回头看”有机结合。五年来共巡察乡镇场(街道)、县直部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党组织84个,延伸巡察村(社区)党组织204个,发现倾向性问题1614个,移送问题线索122个,实现本届县委巡察全覆盖。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出台《县委巡察反馈问题阳光检视整改工作方案》,督促被巡察单位在县电视台公开整改情况,接受社会监督,推动巡察整改落到实处。
(七)一体推进纪检监察“三项改革”,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以深化改革为动力,坚持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和纪检监察机关机构改革一体推进,实现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协调衔接。推进纪检监察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强化了对乡镇纪委的领导,线索处置和查办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稳妥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县监委于2018年2月依法组建挂牌;深化县纪委县监委机关机构改革,调整后监督执纪部门和人员分别占机关内设机构和编制总数的56.3%、53.8%,重心向监督执纪一线倾斜;县纪委县监委向县一级党和国家机关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10个,实现派驻监督全覆盖。推进乡镇纪委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了人员、经费、硬件等方面工作保障机制,县监委向乡镇场(街道)均派出监察办公室,村(居)党组织均配备纪检委员。积极推进“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探索建立健全内部协作、区域协作制度,提升了监督效能,有效化解了基层监督执纪人员不足、能力不够、把关不严等问题。
(八)践行忠诚干净担当,从严教育管理监督纪检监察干部。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打铁必须自身硬”的政治要求,以更实的举措、更高的标准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旗帜鲜明讲政治。县纪委常委会从自身做起,自觉地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建立常委会首学、班子成员领学、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入学等机制,县纪委县监委机关每月集中组织政治理论学习,纪检监察干部带头讲纪律、守规矩、知底线,把“两个维护”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坚持激励和约束并重。先后制定《关于加强纪检监察干部教育监督和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上高县纪检监察干部岗位风险管理及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外出请(销)假制度》等制度,加强干部监督管理,以铁一般的纪律作风锻造纪检监察队伍。持续防治“灯下黑”。坚持以案为鉴,经常性开展违纪违法典型案件警示教育,深入查摆制度空隙和监督漏洞,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者“零容忍”。五年来,共处置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2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人,组织处理2人。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还存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得不够实,一些主要负责同志责任意识不强;一体推进“三不”的成效不突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有差距,自我监督管理制度还不够完善等。对此,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予以解决。
二、工作体会
五年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勇担使命、忠诚履职,在实践中深化了对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认识,积累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的实践经验。回顾过去的工作,我们深刻认识到:
(一)必须一以贯之坚定政治方向,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党和国家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是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行动指南和根本遵循。五年来,我们坚持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自觉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蕴含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解决问题。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贯彻落实情况强化监督检查,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方针、重点任务、重要举措,确保纪检监察工作行稳致远。
(二)必须一以贯之坚守职责定位,带头践行“两个维护”强化政治监督。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是党的十九大以来管党治党经验的深刻总结,是对新时代新阶段纪检监察工作的新定位新要求。五年来,我们协助县委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紧盯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它党内法规,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西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方面的情况加强监督,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把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充分释放出来,全县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做到“两个维护”。
(三)必须一以贯之站稳人民立场,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在顺民心、护民利、解民忧上的重要职能作用。民心是最大的政治,人民是我们党执政的最大底气。只有牢固站稳人民立场,才能自觉践行群众路线;只有切实践行群众路线,才能把人民立场落到实处。五年来,我们紧盯发生在群众身边、侵害群众利益的人和事,根据不同领域和地域特点深入开展整治,着力解民忧、纾民怨、暖民心,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让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必须一以贯之深化标本兼治,一体推进“三不”建设。“三不”一体推进是党中央作出的战略部署,是新时代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方针和基本原则,也是适用于全面从严治党各方面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五年来,我们在严厉惩治、形成震慑的同时,强化警示教育,扎紧制度笼子、规范权力运行,加强党性教育,提高思想觉悟,以坚强有力的治标行动为治本创造条件,以科学周密的治本举措巩固治标成果,不断发挥出治标与治本根本作用,有效从源头上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
(五)必须一以贯之加强队伍建设,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能力提升是干事创业的前提,作风优良是干事创业的基石。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纪检监察干部既要有高尚“医德”,又要有精湛“医术”。五年来,我们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深化全员培训,强化纪法意识、纪法思维、纪法素养,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执行政策能力、执纪执法能力、思想政治工作能力,培育了求真务实、担当作为、敢于斗争的作风,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三、工作建议
各位代表,今后五年,是我县全面实施“十四五”规划、向着争创中部地区百强县的目标奋进的五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思路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要求,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一步巩固发展良好政治生态,以扎实有效的纪检监察工作,为建设全省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县,全力把上高建设成为“开放创新引领区、城乡融合示范区、绿色低碳前沿区、文明幸福样板区”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
(一)强化政治监督,坚决有力服务保障中心大局
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履行党内监督专责机关职责,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首要职责,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自觉做到“两个维护”。
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紧扣我县实际和县委工作大局,研究制定纪检监察机关服务保障高质量转型发展的具体措施,围绕守住安全发展底线、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等开展主动监督、跟进监督、精准监督,为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各领域各方面重要决策、重要任务贯彻落实提供坚强保障。
全面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履行好协助职责,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及时向党委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务实管用的工作方案。发挥好监督专责,加强对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等情况的监督,完善主体责任清单制度,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切实扛起责任,形成党委不松手、书记不甩手、班子成员不缩手、纪委监督不放手的齐抓共管良好局面。
(二)深化标本兼治,努力实现“三不”一体推进战略目标
保持反腐高压态势。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聚焦政策支持力度大、投资密集、资源集中的领域和环节,坚决查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公共资源交易等方面的腐败问题,加大对政法系统腐败惩治力度。做好查办案件前后半篇文章。扎实推进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用好用活“两书一函”,督促涉案部门和单位建立健全管人管权管事的制度,不让查办案件的成本和代价白付。
加强经常性廉政教育。督促落实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规定,教育全县领导干部加强党性修养,自觉带头廉洁治家、严格家风家教,时刻保持对“腐蚀”、“围猎”的警觉。积极运用典型案例分层分类分级开展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导党员干部以案为鉴、认真反思、对照整改。
扎实推进“清廉上高”建设。对照《关于推进清廉上高建设的实施方案》明确的68项具体任务,重点加强对清廉上高建设年度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清廉上高建设目标不打折、责任不落空、落实不走样。
(三)做实监督第一职责,推动形成协同高效监督格局
紧盯“关键少数”。加强对同级党委和下级党组织的监督,重点加强对“一把手”谈心谈话、述责述廉、政治谈话等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加强对下级党组织民主生活会的指导、监督,加强对下级“一把手”履职用权情况,特别是对坚持民主集中制、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分类分层分级公开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管好关键人、管住关键事。
从严从实强化日常监督。按照“对标式、过程式、差异式、靶向式”监督要求,推动监督下沉、监督落实、监督于问题未发之时。认真梳理廉政风险点,加强对关键少数、关键岗位以及招商引资、选人用人、招标投标、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的监督,科学精准处置问题线索。加强派驻监督,协助驻在单位认真查找廉政风险点,建立健全权力内控机制。加强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工作衔接,推动纪法贯通、法法衔接。
织密基层监督网络。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监督推动用好民生资金“码”上监督平台,持续加大推广宣传力度,让群众参与监督。用好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级纪检委员等监督力量,建立乡镇纪委与村务监督委员会沟通协作和有效衔接机制,让人民来监督政府,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四)站稳人民立场,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
持续推动监督下沉、监督落地,督促乡村振兴政策落地落实。强化对全县巩固“四个不摘”政策成果的监督,严防出现帮扶一撤了之、贫困反弹现象,强化对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坚决清除向乡村振兴项目资金“伸黑手”的“蝇”贪“蚁”腐,确保党和国家的好政策落地见效,推动我县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
紧抓关键领域和重点环节,深化靶向治理。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做到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严厉查处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司法、涉黑涉恶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严厉查处对民生疾苦麻木不仁、对民生资源巧取豪夺、利用手中权力吃拿卡要等违纪违法行为,破解群众“急难愁盼”,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不断收获幸福感获得感。
(五)加强作风建设,推动形成求真务实、清正廉洁新风正气
严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续深入整治“怕、慢、假、庸、散”作风顽疾,深挖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背后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精准施治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搞变通、打折扣等现象,防范纠正“铺摊子”、“堆盆景”等错误政绩观。紧紧围绕打造全省营商环境一等县,严肃查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推动构建良好营商环境。
狠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严格落实省纪委《关于深化专项治理严防吃喝送礼歪风变异回潮的通知》精神及贯彻落实意见,常态化开展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餐饮浪费、酒驾醉驾等歪风陋习扭住不放、露头就打,坚决防止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反弹回潮。
(六)高质量推进巡察全覆盖,充分发挥党内监督利剑和密切联系群众纽带作用
发挥巡察政治监督作用。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开展巡察,坚持通过业务看政治、透过表象看根本,深入查找政治偏差,把影响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影响群众幸福感获得感的深层次、隐蔽性问题找出来,形成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有机整体。
完善联动协作机制。拓展与组织、政法、审计、信访、统计、群众等监督的协作配合渠道,推动信息、资源、力量及监督成果共享共用,形成监督合力,提升巡察效果,真正做到巡察一个单位,推动一个单位建设,为县委了解掌握被巡察单位政治生态建设情况提供有效参考。
深化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加强巡视巡察整改日常监督,推动各级党组织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严肃问责,典型案例公开曝光。建好用好管好巡察人才库,抽调政治过硬、本领过硬、作风过硬的干部充实到巡察一线,不断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七)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激励广大干部担当作为
精准容错纠错。准确把握“三个区分开来”原则,制定出台深化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具体举措。对干部在工作中特别是改革创新中存在的问题,全面辩证历史的看待,公平公正的对待,结合其动机、性质、态度,把为公和谋私区分开来,坚持因公从宽、因私从严;把工作上的失误同明知故犯区分开来,坚持失误从宽、失职从严;把自查和被查区分开来,坚持自查从宽、被查从严。严格把关,精准运用“四种形态”,防止畸轻畸重。
及时澄清正名。建立澄清正名工作机制,制定纪检监察机关处置恶意举报行为的办法,严查诬告陷害行为,及时为受到诬告陷害的干部澄清正名,切实为受到恶意、失实举报的干部撑腰鼓劲,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树立鲜明的干事创业导向,让敢于担当的干部放下包袱、轻装上阵。
开展暖心回访。把回访工作纳入日常监督、县委巡察和主体责任检查考核之中,常态化开展回访教育。因人施策、对症下药,区分情况、分类处理,把因工作失职失责被问责的党员干部以及年轻干部作为回访的重点,深入走访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开展辐射式谈话,通过“对症下药”做到“药到病除”。对彻底改正错误、工作表现突出的受处理干部,大胆“签字背书”,切实做到“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
(八)深化自身建设,建设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
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不断提高纪检监察队伍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全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要求,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严管厚爱,探索建立“两会一摸底一考察”纪检监察干部准入把关机制,有针对性地开展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坚决清除政治不纯、品行不端者,以铁一般的纪律作风锻造纪检监察队伍。
加强能力建设。提升机关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培养“严实深细”工作作风。抓实每半月一次的全员集中培训,加强政治理论、基本功和专业训练,强化纪法意识、纪法思维、纪法素养,提高专业化水平,打造既有高尚“医德”,又有精湛“医术”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各位代表、同志们,县第十五次党代会确立了我县今后五年的发展前景,令人振奋,催人奋进。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肩负的使命光荣而艰巨。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解放思想、担当实干,扎实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不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我县争创中部地区百强县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