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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洁宜春】上高:运用“廉情抄告函”压实“一岗双责”

来源: 廉洁宜春  日期:2022-05-07 19:52:16  点击:1534  属于:廉政视图
“你联系的某单位晏某,因散播负能量造成不良影响,受到诫勉谈话。”“你分管的行政执法领域,有三人因违规收受网约车平台或司机所送的礼金,受到记过处分。”……
日前,上高县部分县级领导干部收到了一份“廉情抄告函”,指出了其分管及联系部门单位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换届以来受到的“四种形态”处置情况。
今年以来,该县纪委县监委注重关口前移,有效发挥监督职能,探索建立“廉情抄告函”制度,每季度将乡镇场(街道)、县直部门单位党员干部受到的“四种形态”处置情况,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以书面形式抄告分管或联系的县领导,督促其掌握分管联系单位存在的廉政问题及潜在风险,扛牢“一岗双责”责任,推动分管联系单位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看到这份‘廉政大礼包’,真心感觉到了在履行‘一岗双责’方面沉甸甸的政治责任。”该县一位副县长表示。
“从‘四种形态’处置情况上来看,你联系的某单位违规吃喝问题较多,建议开展警示教育,进行自查自纠……”“廉情抄告函”不单单只有“抄告”这一环节,还包括对处置情况反映出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以此督促县领导加强对分管领域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督管理,提前防范廉政风险。截至目前,该县纪委县监委已向县委、县政府班子成员发放“廉情抄告函”37份。
为防止“廉情抄告函”一发了之和落实点到为止,该县纪委县监委通过跟踪整改、现场检查等方式,对廉情抄告函中的整改建议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开展不定期“回头看”,对责任“挂空挡”、整改“走过场”、落实“打折扣”的严肃追责问责,切实推动问题整改落实落细。
 “建立‘廉情抄告函’制度,有效解决了在落实‘一岗双责’中存在的‘业务工作了解多、廉政方面了解少、想抓而抓不到点子上’问题,真正确保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走过场不落空。”该县纪委县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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