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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高县纪委县监委2020年部门决算

来源: 上高县纪委县监委网站  日期:2021-09-03 10:48:41  点击:1567  属于:其他信息

 

 

  上高县纪委县监委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上高县纪委县监委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上高县纪委县监委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负责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及县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二)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县委工作部门、县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乡镇场(街道)党(工)委、纪(工)委等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三)在县委领导下,配合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巡察工作,指导县委有关部门、县直有关单位党组(党委)巡察工作,指导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

(四)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中央、国家监委和省委、省监委、市委、市监委及县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县管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五)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县管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六)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七)负责综合分析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组织协调起草、修改本县纪检监察规范性文件,参与制定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八)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的防逃工作,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九)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做好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的业务指导;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十)完成省市纪委省市监委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上高县纪委县监委本级。

本部门2020年年末实有人数105人,其中在职人员105人,退休人员11人。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2020年决算报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2355.2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2355.21万元,较2019年增加460.1万元,增长24.28%,主要原因是:乡镇纪委书记及副书记共30人的工资纳入县纪委县监委预算,统一管理。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2355.21万元,占1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支出总计2355.2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2355.21万元,较2019年增加460.1万元,增长24.28%,主要原因是:乡镇纪委书记及副书记共30人的工资纳入县纪委县监委预算,统一管理。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2355.21万元,占1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355.21万元,决算数为2355.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099.58万元,决算数为2099.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1.43万元,决算数为121.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7.95万元,决算数为57.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四)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6.25万元,决算数为76.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55.21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2038.96万元,较2019年增加486.23万元,增长31.31%,主要原因是:乡镇纪委书记及副书记共30人的工资纳入县纪委县监委预算,统一管理;另一个原因就是正常增资。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74.67万元,较2019年减少30.52万元,下降10%,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压缩非生产性开支。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1.58万元,较2019年增加4.39万元,增长11.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3.55万元,决算数为69.57万元,完成预算的94.59%,决算数较2019年减少2.16万元,下降3.01%,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  0万元,原因:2020年度无因公出国(境)情况。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0万元,决算数为28.21万元,完成预算的94.03%,决算数较2019年减少0.87万元,下降2.99%,主要原因是压减了公务接待费。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压减了公务接待费。本年接待批次245次,接待人次228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1.3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3.55万元,决算数为41.36万元,完成预算的94.97%,决算数较2019年减少1.28万元,下降3%,主要原因是压减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末公务用车保有8辆,本年公车购置数为0。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4.67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0.52万元,降低10%,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压缩非生产性开支。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7.2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7.0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1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7.2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7.2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0年预算总收入2355.21万元,,预算总支出2355.21万元从整体情况来看,我单位严格按照年初预算进行部门整体支出,合理合规使用各项资金,将所有收支项目纳入绩效评价范围,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遵守财经纪律。本部门通过本单位自评小组评价得分为98分,评价等级为优。2020年,坚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坚守初心使命,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努力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切实履行好监督第一职责,增强监督严肃性、协同性、有效性,形成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坚持锲而不舍推进作风建设,持续发力纠治“四风”,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工作抓细抓实抓到底。坚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加大审查调查力度,推动完善相关制度,强化思想道德和党性党纪教育。坚持聚焦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坚决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积极推进违纪款现场清退、上门清退,常态化开展村组干部处分公开公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应以财务会计制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以及部门预算管理等规定为基本说明,可在此基础上结合部门实际情况适当细化。“三公”经费支出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口径必需予以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入:反映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须开支的费用,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基本支出包括用于工资、津贴及奖金等的人员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招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的公用经费。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七)“三公”经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附件下载:2020年部门决算表

纪委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xlsx 

纪委2020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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